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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中学校开展《学宪法 讲宪法》活动简报

 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。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,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,在1982124日正式实施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,意义十分重大。为推动我校法制工作建设,提高同学们的普法意识,我校于2020124日上午开展了主题为“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”的宪法宣传活动。早上7:40晨会期间,各班班主任组织同学们晨读宪法。课间,刘敏主任给全校同学普及宪法的有关知识,如:宪法的地位、我国现行宪法包括的5个部分、宪法日设立的意义和历年宪法日的主题。随后校长邹小晔、成人校校长徐华平、永宁街道司法所吴老师为上次参加《学宪法 讲宪法》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获奖的同学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。

法令行则国治,法令弛则国乱。让我们一起发扬新时代下宪法的精神,自觉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维护宪法,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。